中新社西寧2月27日電 (胡貴龍)27日,國家法官學院青海分院院長楊力告訴中新社記者,青海省39個藏區法院已實現每個法院至少有2名雙語法官,“這對保護藏族當事人權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”。
  青海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區域之一,全國19.85%的藏族人口居於青海省,是該省少數民族中人數最多、分佈最廣的民族。
  “青海設立在藏區法院的數量占全省法院總數的69.6%。”楊力強調,按照《刑事訴訟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》、《行政訴訟法》中明確規定: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、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。
  “過去,在藏區法院缺少既懂漢藏兩種語言文字、又有一定法學理論基礎和審判技能的法官。”楊力介紹說,具有製作藏語裁判文書能力的法官更少。
  “以匕首為例,通常在法律層面上它可以是作案凶器,而用藏語翻譯過後卻成了‘小刀子’。”楊力說,藏區因地域不同,方言也存在差異,翻譯結果也不同。
  青海法院於自2009年起,連續5年舉辦漢藏雙語法官培訓班。
  “如今,每一個雙語訴訟案件都能有至少1名雙語法官參與審理工作。”楊力介紹,有條件的法院已實現了漢藏雙語庭審全程記錄。
  目前,青海藏區法院審理漢藏雙語訴訟案件已形成兩種模式:案件當事人為藏族的公民,不通曉漢語,法庭為他們提供翻譯;案件當事人為藏族的公民,不通曉漢語,法庭直接用藏語開庭審理。
  長期在藏區工作的青海玉樹州法院院長谷守先說,案件中只要有藏族當事人,審理人員開庭前都會用藏語進行風險告知、訴訟權力等權利和義務,“這對於當事人更深、更準確的理解法律有一定幫助。”
  據悉,青海法院歷時3年,聘請數位藏語學專家,於2012年4月正式出版發行《漢藏對照法學詞典》,填補了中國藏區法院漢藏對照法律術語詞典類書籍的空白。近日,該法院向所屬各基層法院配發《漢藏對照訴訟指南》,免費贈送給青海藏族民眾學習使用。
  “我們對當事人所提供的幫助得到了藏族民眾的認可和歡迎。”楊力說,藏區法院對案件的判決是經得起檢驗的。(完)  (原標題:青海法院漢藏雙語訴訟保護藏族當事人權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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